◇王柯平(哲学研究所)
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国际学术界也在不断探索重塑世界文化秩序的可能路径。特别是在“文明冲突论”所折射的地缘政治思维与文化焦虑仍具较强影响的背景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贵和”意识及其思想学说,作为追求良政善治的一种理论资源和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参照,急需更加系统地呈现给全球读者与研究者,以供比较、反思与借鉴。

Harmonism as an Alternative(《和谐说作为替代理论》)王柯平 著 帕尔格雷夫—麦克米兰出版社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9 年版
《和谐说作为替代理论》(Harmonism as an Alternative)一书,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为核心范畴,在系统梳理其历史脉络与思想演进的基础上,着重阐释“和谐说”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和实践智慧的哲学理论,以及如何应对全球政治、伦理、生态与国际合作等领域所面临的深层危机。
为增强可读性和国际传播效果,该书直接以英语写作。在话语策略上,为呈现“贵和”意识在中国文化中的具体形态,开篇序言以北京故宫“三大殿”为例,并结合外国元首参访故宫的场景,阐明“贵和”意识在中国政治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及其体现方式,以期引起西方读者的理论关注与研究兴趣。
该书从发生学、语义学与目的论等角度出发,扼要论述“和谐说”的理论生成及其现实意义。就理论形态而言,和谐思想在不同历史情境和社会领域中,因应不同目标不断发展演进,可以归纳为九种相关模式,包括音乐模式、宇宙模式、化育模式、交合模式、范导模式、辩证模式、整合模式、容纳模式与情操模式。这些模式既共同构成“和谐说”的理论基础,又分别对应中国音乐美学、宇宙论、生成论、性别伦理、政治哲学、辩证思维、文化包容与道德修养等不同领域。由此,该书尝试构建一种有机互动的理论架构,将贯穿中国古今文化史的“和谐”观念,由相对宽泛的人文道德理想,提升为具有解释力的多维理论范式。
就内在功能而言,整合模式蕴含着一种转化与创生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相关因素遵循“和而不同”的基本原则,在保持各自身份与特征的同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融会贯通、合作共进。在处理对立或矛盾关系时,辩证模式通常遵循如下逻辑:世间万事万物之间客观存在着对立关系,这些对立关系不仅相互依存,也因各自的功能和价值而发生互动。因此,它们在本体论意义上彼此共存,在动力学意义上相互对立。当对立力量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可能形成紧张乃至冲突状态;而通过良性互动与协调,对立双方之间的矛盾则有可能得到妥善化解。
具体而言,“和谐说”当前所要回应的主要问题,至少涉及四个方面。
其一,“和谐说”与冲突论的博弈。与旨在促进和平互动与和平共存的“和谐说”相对,“冲突论”(conflictism)更容易导向极端敌意乃至暴力斗争。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谐说旨在协调不同乃至彼此对立的因素,探寻和平解决问题的共同基础。从本质上看,这种思维方式遵循的是类似“中庸之道”的“正确性原则”。相比之下,冲突论更倾向于诉诸武力或暴力,试图一劳永逸地解决冲突与争端,其背后往往蕴含“强权即公理”和“赢者通吃”的逻辑。持这种思维方式者,习惯于将自身所面对的危机归结为“文明冲突”,进而崇尚强权、实施霸凌,并将其视为解决危机的“有效手段”,最终导致地区冲突不断、世界危机加剧。有鉴于此,“和谐说”可以作为一种替代理论,用以对冲和弱化“冲突论”及其不合时宜的意识形态影响。
其二,“和谐说”与天下主义的互动。近年来,天下主义(ecumenism)重新被置于全球语境中加以审视。由于其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仍具有现实意义,因而可能在全球治理与国际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相关讨论涉及汤因比等历史哲学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中国天下观的阐释,旨在辨析其赋予天下主义的理想化论述与历史实际,并进一步说明中国汉代早期推行天下主义取得成效的内在动力。汤因比认为,汉代早期成功实施天下主义国策,其内在动力在于仁慈德行或“恻隐之心”(compassion)。该书认为,其真正的内在动力并非“恻隐之心”,而是“贵和”意识,即指向善政良治的“和谐”思想及其范导模式。因此,对于“古往今来天下主义何以可能”这一问题,“和谐说”具有至关重要的驱动和促进作用。
其三,“和谐说”与新社群主义的关联。新社群主义将和谐说所蕴含的驱动力与动机视为一种优先性原理。立足当前世界各国的社会政治现实,新社群主义主张通过合作共赢推动一种新型的多极全球化,谋求健康发展与互惠互利,构建和平与发展的全球格局,努力弥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不断扩大的差距,同时缓解部分国家内部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化。
其四,和谐与公正。“和谐高于公正”这一命题,强调的是一种层次关系,而非价值判断,其内涵至少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和谐以公正为前提;和谐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的情感,而非单纯源于理性;人际和谐、身心和谐与天人和谐,分别对应社会、个体与生态环境领域;实现上述三种和谐的可能性及其所指向的核心观念,共同构成“中国宗教性道德”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和谐是人类社会和世界未来所追求的终极目标。由此来看,“中国宗教性道德”作为推动和谐的重要内在因素,可以被视为一种范导原理,有助于适当建构“现代社会性道德”。此外,在特定情境与社会背景下,对这一命题的阐释,也可用于深化“中学为用”,并对“西学为体”形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