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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2026-07-07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8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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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青山(生态文明研究所)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回答好两个具体问题: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什么、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绩最终由谁来检验。

  空气质量、噪声污染、绿地保护、垃圾收运、污水处理等事项,虽然多属群众身边的具体事,却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也最能检验干部是否真正坚守人民立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绩,不是要看项目包装得是否光鲜、画面做得是否亮眼、短期效果出得是否快,而是要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不能得到回应和解决,环境基础设施、长效机制和日常治理这些基础工作能不能做扎实。

  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从“重展示、重形式”的工作逻辑,转到“重民生、重实效”的治理逻辑上,才是经得起群众评价和实践检验的真实政绩。

  政绩为谁而立

  群众切身感受是评判尺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重要论述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到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层面来理解。

  生态环境不是经济发展的附属品,而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直观反映公共治理水平。空气质量、饮水安全、生活噪声、居住环境及公共绿地等事项,看似零散,实则构成群众对“过得好不好”的判断。生态环境领域比其他许多领域都更能直观检验政绩观。许多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在短期内并不容易转化为可见的经济增量,但会持续影响居民健康、生活便利和区域发展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容易出现两种偏差。一种是重表层、轻基础,只愿意做看得见的改造工作,不愿意做污染源治理、设施维护这类见效慢的工作;另一种是重眼前、轻长远,只看一时效果,不看后续是否反弹。如果没有正确政绩观的引领,很容易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看作“短平快”的任务,而不是将其视为需要长期积累的治理工作。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生态环境治理不能脱离人民需要谈“成绩”,不能以短期视觉效果替代长期民生改善。若把注意力更多放在容易展示、容易出彩的表层事项上,而对垃圾分类、噪声治理、污染源监管等基础工作投入不足,表面上也许“有变化”,但群众未必真正受益。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绩,归根到底不是“做给人看”,而是“为群众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绩观不是抽象的价值判断,而是具体的工作取向。凡是把群众生活便利、身体健康、环境安全放在前面的,就是符合人民立场的政绩;凡是把包装、展示、观摩放在前面,而把真正难啃的环境问题往后放的,就需要警惕。衡量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不能只看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和汇报材料,更要看群众能否持续受益、生态环境质量能否稳定改善、治理方式能否形成常态机制。

  功夫下在何处

  实事办到群众身边

  生态为民要落实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当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是具体的小事,如城市的夜间噪声、“口袋公园”不足、绿地可达性不高,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村庄周边环境整治等。这些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设施完善和持续运维。谁愿意下慢功夫,谁才可能把这项工作真正做实。对干部而言,这恰恰是区分“实绩”与“虚功”的地方。

  要见缝插针增加群众身边的绿地,让城乡居民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生态环境保护不能脱离群众使用场景,不能为了好看而忽视实用,不能为了局部景观而挤占公共资源。多一点方便群众的绿地、多一点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多一点触手可及的公共生态产品,往往比建几个“景观亮点”更有意义。真正站得住的政绩,是最能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的政绩。

  从问题清单出发安排工作,而不是从展示清单出发设计项目。群众关心的往往不是某个地方有没有醒目的生态标签,而是楼下有没有油烟、夜里能不能睡安稳、孩子有没有可放心活动的绿色空间、垃圾能不能及时清运等。这些问题解决得如何,决定群众对生态工作的直观评价。一个地方如果项目很多,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这样的工作很难说做到了生态为民。

  生态环境保护既要看建设,更要看运行;既要看当下变化,也要看能否持续。污水设施能否稳定运行、垃圾清理能否进入常态、绿地养护是否及时,往往影响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评价。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做得扎实不容易,坚持不懈更不容易,需要的是稳定投入、制度安排和持之以恒的努力。

  具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要防止三种倾向。其一,防止景观化倾向。把有限的资源过多投入表面亮化、美化工作,而忽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其二,防止运动式倾向。整改时声势大,过后容易反弹,不能形成稳定机制。其三,防止碎片化倾向。“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少从污染源、设施、管理、公众参与等环节统筹推进的思路。正确政绩观要求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上,把不容易出彩但必须长期坚持的事情做扎实。

  学问做在哪里

  面向生态治理的真问题

  对于青年学者来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体现在研究取向上。生态文明研究需要指标、模型和政策分析,但如果研究脱离群众感受,容易停留在文件逻辑和技术逻辑内部,难以真正回应现实。不能仅追求评价体系,要更多关注群众反映最直接、基层治理最棘手、最需要长期跟踪的问题。把这些问题研究透,既有学术价值也有现实意义。

  首先,研究的务实取向体现在选题上。生态文明研究不能只围绕宏大概念进行,也要进入具体情境,进入社区、街道、乡村和基层治理现场。群众对环境的感受既涉及环境质量本身,也涉及空间公平、设施可达、治理响应速度和日常维护水平。研究如果只停留在宏观统计或抽象制度层面,就可能看不到生态治理中真实的堵点。要把这些具体问题纳入研究视野,让学术分析更贴近实践,也更有解释力。

  其次,研究的务实取向体现在方法上。生态环境问题具有时间积累效应,治理成效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治理短板也往往在后续运维中才暴露出来。因此,评价生态工作不能只看一个时间截面,也不能只依据一次性材料。要把微观调查、案例跟踪、政策评估和长期观察结合起来,既看项目有没有建成,也看群众使用得怎么样;既看阶段性变化,也看后续能否维持。这样的研究更能识别真问题,也更能避免把暂时现象误判为长期成效。

  最后,研究的务实取向体现在成果转化上。学术研究有自身的理论追求,但面向生态治理这样高度现实的问题领域,研究成果如果不能为基层识别问题、改进政策、优化治理提供帮助,其价值就会大打折扣。生态文明研究要更好地服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坚持做问题导向的研究,把抽象概念落到具体场景中。要做长周期的研究,不能只看项目建成与否,更要看后续运维效果;要做有助于基层使用的研究,使其能够转化为识别问题、改进政策、优化治理的具体工具。

  青年学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让研究真正对人民有用、对基层有帮助、对长远治理有价值。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理论支撑,更需要来自一线的知识积累。把群众最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转化为可以分析、解释、提出对策的研究议题,不仅有助于形成更扎实的学术成果,也有助于推动正确政绩观在实际工作中落地。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工作,正确政绩观为这项工作提供了根本评判尺度。把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观察点,既能避免把生态建设做成表面文章,也能促使我们把更多精力放在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事情上。只有把人民放在前面,把生态治理落到实处,把政绩放到实践和群众评价中去检验,才能让生态文明建设真正体现出为民、务实的价值。

责任编辑:齐泽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