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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信息文明的有关概念
2021-08-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8月12日第2228期 作者:邬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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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们正处于信息文明蓬勃发展的时代。然而,国内外学术界在信息、知识、数据、数字、实践与智能等概念,以及信息社会、智能社会等方面的规定和称谓及其相互关系的讨论中,意见纷呈、十分混乱。因此,我们有必要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维度,对诸如此类同信息文明相关的概念、称谓及其关系进行清晰而统一的阐释。这有助于推动该研究领域的发展。

  信息与存在领域的划分

  存在领域的划分是哲学的重要范式。只有确定了世界存在的领域,人们才能去探讨各领域之间的关系,也才能对不同的事物和现象做出层次归属的划分和阐释。当代科学通常把材料(质量)、能源(能量)和信息看作构成一般事物的三大基本要素,而在一般哲学的层面,质量和能量都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所以在哲学存在论的层面,物质和信息便是构成世界的两大基本领域。

  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中,存在被归属到了三大领域:神灵世界(上帝、客观理念、绝对精神等)、物质世界、高等动物和人的精神世界。随着科学的发展,在一般科学和哲学领域中神灵已基本被排除出去,这样,遗留下来的只能是后两个领域。这就构成了传统哲学存在领域的划分范式的一个基本模式:存在=物质+精神。随着现代信息科学的崛起,一个区别于直接存在的物质世界的、间接存在的信息世界,逐渐被科学和哲学界所接纳。对此,我们有必要对存在领域的划分这一哲学的重要范式的基本模式加以改变。

  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信息哲学已提出了一套系统的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新的存在领域划分的哲学范式的表述应当是:存在=物质+信息。信息又包括客观信息和主观信息两大领域,而高等动物和人的精神世界正是主观信息,是信息世界的一种高级形态。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信息哲学就从哲学存在论的层面规定了信息的本质:“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中国信息哲学把信息区分为三个基本形态[自在信息(客观信息)、自为信息(主体感知、记忆把握的信息)、再生信息(主体思维创造的信息)]和一个综合形态[社会信息(人类创造的文化世界)]。基于信息形态的分类,中国信息哲学还提出了一个包容所有信息形态的扩展性定义:“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 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再显示,以及认识和实践主体对信息的主观把握和创造,其中也包括创造的文化世界。”由于物质和信息是构成世界的两大基本存在领域,所以,所有的其他事物和现象都应归属到这两个领域之中。通常人们所说的知识、情感、意识、智能等属于精神现象,也应包含在信息世界之中,而不是超然于信息世界之外。

  知识、数字与数据

  知识是人类通过主观精神活动,对信息进行把握、加工、处理和创造,形成的系统化的主观信息。从发生学来看,知识起源于认识主体对信息的把握和创造;从存在方式来看,知识以主观信息(也包括其外化形态——属于社会信息的人类创造的文化世界)的方式存在。

  当代知识论把人类创造的知识区分为归类知识和默会知识两类。前者易于通过语言符号或相应的技术方式进行归类、编码和度量;后者则只能通过心灵的感悟或技巧的体验来把握。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数字化浪潮”,正是在对归类知识进行技术化处理的基础上涌现的。数字化并不是信息化之外的另一个领域,而只是目前人类为实现信息化所采用的某种技术手段。因为,人们只有把相应的信息转化为数字编码的形式,才可能以机械的方式对其进行技术处理。

  西方信息哲学的代表人物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提出了一个关于信息本质的定义:“信息=数据+意义”。按照他的解释,数据被排除在信息之外,只有那些被赋予了意义的数据才是信息。这种观点的狭隘性是十分明显的。其实,数据是人们通过感知(观察和试验)所获得的对象的状态、属性和特征信息,以自为信息的方式存在。人们只能通过对所把握的相关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才能展开其思维活动的过程。正是数据信息为人的思维活动提供了信息要素的基础。

  实践与智能

  人类实践不同于一般自然物的无意识活动。目的性和计划性是实践的主要特征。目的性和计划性信息是人类思维创造的一种再生信息的形式。中国信息哲学把人的实践看作一个多级信息反馈环链运行的过程:主体创造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信息—主体行为启动的指令信息—运动器官的行动—操作工具—作用于客体对象—实践产品的生成。基于如此复杂交织的信息反馈环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实践是人所创造的目的性信息通过人所创造的计划性信息的实施在客体中实现的过程。由此可见,仅把实践看作一种物质性活动的观点是狭隘的。

  智能是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主体的智慧和能力相互叠加的一个概念。人的智能一方面取决于生理遗传结构,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社会化的后天建构。智能可能表现出来的样态和可能达到的程度,取决于生理机能、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的全息互动综合建构的统一。虽然人的智能也必须以知识的形式存在,但是我们却不能把智能等同于一般的知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智慧是驾驭知识的能力。智能是主体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把握、处理、创造、开发、利用和实现信息的能动方式和方法。事实上,在人的感知、记忆和思维的过程中,在人的情感和意志生成的过程中,在人的实践活动过程中,都必须有相应的智能中介提供相应的方式和方法。如此而论,智能体现的正是主体区别于一般物的行为的能动的方面——智能既在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之中,同时也起着驾驭、引导和支配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作用。

  人的认识和实践是一个高级的信息把握、创造和实现的活动。这一过程包含诸多复杂的相互作用的层次:自在信息活动的基础层次;感知、记忆的自为信息活动层次;思维主体创造再生信息层次;主体创造信息的社会实现的实践活动层次。在这诸多信息活动层次的内部,以及层次之间的复杂相互作用中,都同时承受着智能的控制、导引和支配(如图所示)。

  信息范式与信息文明

  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的崛起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最初在古希腊哲学和近代科学中提出的人类科学和哲学的理论范式是实体范式。这一范式认为,世界是由具有质量的微粒构造的。古希腊的原子论,可以说是这一范式的哲学代表;而牛顿的质点力学及近代科学的原子—分子论学说,则可以说是这一范式的科学代表。此后,随着人类对世界认识的不断发展,科学和哲学的理论范式逐渐发展出能量范式。这一范式认为,世界是由不具有静止质量的能量场构造的。现代科学中的电磁场理论、量子力学、相对论、现代宇宙学等学说,可以说是这一范式的科学代表;而相应崛起的以唯能论为基础的当代实在论学说,则可以说是这一范式的哲学代表。随着当代科技的发展,人类科学和哲学的理论范式又发展出了信息范式。这一范式认为,事物的性质不能简单由质量的多少和能量的大小来决定,而必须考虑质—能的结合方式、蕴含的信息内容、信息所决定的演化程序和过程。当代复杂信息系统理论的崛起,可以说是这一范式的科学代表;而信息哲学提出的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的理论,则可以说是这一范式的哲学代表。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把人类文明的发展比喻成三次浪潮: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这三次文明的划分以人类利用生产工具的模式为标准。农业文明的生产手段是人力、畜力操纵的手工工具;工业文明的生产手段是以蒸汽、电力为动力的机械工具;信息文明的生产手段是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标志的智能工具。不同文明的区别除生产的某些对象和能力上的差别外,主要源于其生产方式的差异。在农业文明中,人们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主要凭借自然直接赋予人的能力完成;工业文明的机械化生产方式则在极大的程度上降低了人的体力劳动强度;而信息文明创造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生产方式则使人类的脑力劳动日益获得解放。

  随着信息文明的到来,学术界先后提出了很多关于时代划分的理论:后工业时代(后工业社会)、后现代;数字化时代(数字文明、数字经济);智能化时代(智能文明、智能社会、智能经济)……虽然这些提法从提出者思考的独特角度来看或多或少都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但是严格而论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的不严谨性。

  后工业时代、后现代这样的提法表明了传统时代的终结,新的时代正在被开拓,但是,现代和后现代、新和传统是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后现代也会转化为现代,新的也会成为传统的。事实上,这样的提法不仅未能恰切地揭示新时代的具体特征和性质,而且还会导致后续时代命名的困惑——如果再有一个更新的时代来临,我们是否要用“后后工业”或“后后现代”来称谓?

  数字化是目前我们实现信息化的一种技术手段,用来表明一个新的文明时代或经济体制则不能适切地揭示出新文明和新经济的本质特征。同理,因为智能是主体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把握、处理、创造、开发、利用和实现信息的能动方式和方法,所以是包含在信息世界之中且必须以信息的方式而存在的。以智能化来称谓我们这个时代,不能全面概括基于信息范式的时代本质和特征。就信息文明的发展而言,最初多体现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微电子及网络化技术、空间技术、基于生物信息的基因工程等领域,而新近的发展则是涌现出了大数据、云计算、深度学习、虚拟现实、量子信息、基因增强、人工智能技术等众多新领域。虽然在这些新的技术领域中,智能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但是仍属于信息技术领域。正如人类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也都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样,人类的信息文明也会经历若干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我们可以把智能化的新发展看作信息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哲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18ZDA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