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沐熙(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指明了战略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将“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传承发展”作为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之一。
祠堂是我国独特的历史遗存,在山东、安徽、江西、浙江等地多有保存。作为儒家理念主导下宗族社会体系的物化载体,祠堂不仅在村落的公共空间中具有文化符号功能,而且是宗族的精神标识与情感寄托,是对族中子弟、宗亲后代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充分发挥祠堂在家风乡风建设中的“化民成俗”作用,可助力“儒学归乡”,推动乡村治理实践。
“道之以德”与祠堂家教
《论语·为政》言“道之以德”,指的是以仁德来指导百姓。传统祠堂担负着宗族的家教功能,包括为人处世的礼仪教育、责任教育、道德教育、家族文化传承教育以及日常生活技能培养等。作为丰富且具体的“道德化”物质遗存,祠堂将“道之以德”贯穿家教功能始终,充分演绎“孝悌忠义”等儒家伦理观念。首先,祠堂构造了亲情伦理空间,是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其既规范了晚辈对父母长辈的“孝道”礼仪,也通过家训等培养晚辈对父母的情感依恋和感恩之心,使其主动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完善孝亲、尊亲、养亲的家教功能。其次,在祠堂家教中,关于“兄弟之悌”的教育尤为重要。《弟子规》言“兄道友,弟道恭”,强调兄弟之间的友爱、尊重与和睦相处。祠堂中的祭祖仪式、宗族会议、乡村议事等,有利于培养兄弟“悌道”。家族长辈通过言传身教,教导晚辈彼此尊重、相互扶持,尤其是在面对家族事务、财产分配等问题时,要避免争执、保持团结,共同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最后,《孝经》提出“移孝作忠”,将“家庭孝悌”外推至“立忠报国”,构建“家国一体”的理论框架,并以此教育子嗣涵养爱国精神,以家国情怀立身处世。
当代祠堂被注入新型家教的内容及功能,使传统伦理与现代价值有效联结。比如,一些地方在祠堂开办“家教讲习班”“家风课堂”“家训故事课”等,既讲“勤俭持家”等古训,也纳入反家暴法、性别平等内容。
“齐之以礼”与祠堂家风
《论语·为政》言“齐之以礼”,指的是以“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家礼是传统祠堂的功能之一。虽然涉及冠礼、笈礼、婚礼、丧礼、祭礼等多种礼仪,但祠堂的功能并非只是简单的“礼仪模板”,而是渗透到宗族治理、身份认同与文化传承的深层结构中,发挥多种功用。比如,未成年男子以“加冠礼”获得入祠资格,就是在通过家礼实现身份与责任的具象化。再比如,通过祭礼体现“慎终追远”,在缅怀仪式中展开“敬祖”的核心叙事。
家礼的符号化属性随着时代变迁而发生变化,祠堂作为“行家礼”的“仪式现场”,其功能也在创新和转化,如族谱数字化将祭祖仪式简化为“扫码献花”等。此外,当代祠堂也可以成为新时代新风尚的践行场所。例如,可将祠堂打造成为“宗族历史档案馆”,收录先祖奋斗史、移民史、家族成员口述史等,使族人穿越时空与先人进行“历史对话”;也可通过VR等虚拟现实技术复原传统敬祖场景,重塑悼念体验;还可创建私人订制的虚拟礼仪场景,用于宗族的追思仪式等。
“熏渍陶染”与祠堂家训
《颜氏家训·慕贤》言“熏渍陶染”,意思是通过熏染和浸渍的方式逐渐影响、改变人的品性及行为。家训是祠堂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家族内部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在延续家族精神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宗族后代在“熏渍陶染”的过程中,将家训作为行事立身的根本,内化为人生坚守。明清时期,一些名门大族常在祠堂侧厢设立私塾,教材除《四书》外,还包含《朱子家礼》《颜氏家训》等,宗族对家训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
家训通常包括爱国爱家、孝老爱亲、尊师重教、敬业奉献、乐善好施、勤俭持家、诚信做人、谨言慎行、宽厚忍让等内容。在一些敬祖仪式中,宗族长辈会当众宣读家训,重申祖辈传下来的规诫,比如“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勤俭持家,戒骄戒奢”等。在节庆礼俗中,家训也会发挥“生活渗透”功能。比如,一些地方在春节时“开祠拜谱”,将家训抄录于红纸分发给宗族各户张贴,并要求孩童背诵。
宗族情感与文化力量
《国语·周语》言“休戚与共”,祠堂正是“休戚与共”的亲情场域。作为宗族联结的物理枢纽,祠堂通常建于村落中心或家族发源地,是家族“寻根”的地理坐标,是族人日常交往的公共空间,兼具议事、调解、宴饮等功能,一些地方还将祠堂作为履行乡村议事程序的场所。在自然灾害等困难来临时,祠堂也可作为物资筹集、储备、分发中心,成为危机中的精神象征。
祠堂不仅作为物理空间的聚集地,还能凝聚宗族感情,传承集体记忆。例如,通过在祠堂中保存族谱、传承家族历史,能够培养族人对家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进而将族人之间的血缘亲情升华为文化情感联系。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自主项目“敬仰与禁锢:女祠在‘儒学归乡’与乡村治理实践中的空间架设及功能显扬”(fnzx081-202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