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王春燕)11月23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高端论坛(首届)暨法治中国建设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马怀德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概括为“六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这“六个必须坚持”不只是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点,也是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李洪雷对“六个必须坚持”进行了深入解读: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将人民立场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增强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系统工程统筹推进;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法治智慧。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体系完备、法理深厚,在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性、突破性、标识性法理成果,集中体现在治国法理以及法治本体论、法治价值论、法治方法论、法治实践论等方面的创新突破。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法学研究必须紧扣法治实践、解决实际问题,而非局限于学科理论构建。要将涉外法治元素全面融入法学教育,改革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柏峰表示,要在判断法治建设时代方位中发现问题,在科学辨析法治建设中的伪问题中提出问题,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实践中解决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海定认为,法学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细化有关秩序理想和基础价值表达的层次性;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将秩序理想和基础价值转化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规范形态;借助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检验制度运行效果,检测实际秩序和理想秩序的一致性程度,为制度规范的进一步合理化、科学化提供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讲述了西方对中国法治建设存在的认知误区,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治建设成就的对外传播进行分析和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主持开幕式。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武汉大学、求是杂志社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参加会议,并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主办,《行政法学研究》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室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