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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探讨中国古代乡村权力变迁
2025-02-07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739期 作者: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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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元史研究室主办的“中国社会经济史讲座”第五讲近日在京举行。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谷更有以“唐宋时期的村落、村落社会与乡村权力体系”为题作学术演讲。
  谷更有首先介绍了唐宋时期村落的表征和形成过程。他认为,隋唐时期村落普遍化,均田制和庄园制经济在其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唐宋时期村落经历了从“聚”到“宅”的变迁,“精心选址”成为唐宋村落的新特点。
  随后,谷更有从村民的形成、村民社会构成的变化等方面,对场景视域下唐代村民的生活世界进行了分析。他表示,唐代村民生活存在政治和日常两个层面。学界以往对历史上村民的研究多是从国家或者政治的考量着手,而从村民自身日常生活场景来研究唐代村民社会实态的成果并不多见。
  谷更有结合村落与祖坟、村庙等问题对唐宋时期村落家乡的构建进行了分析。他表示,中唐以后,士庶两分制社会逐渐让位于官民两分制社会,在私有制普遍化和平民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官员士人群体的推动下,唐宋时期的村落概念已远远超过居住地的范畴。村庙来源于社会化的佛教或合法化的淫祀,具有排他性。
  谷更有最后分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乡村权力的变迁,指出战国以来至明清时期,乡村社会的权力体系与社会秩序呈现周期性阶段变化的重要特征。国家政治与乡村社会之间是互动关系,乡村社会秩序的形成和变化是国家政治与乡村社会互动影响的结果。
  活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元史研究室副主任张国旺主持,古代史研究所相关科研人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师生参加。在交流环节,与会者围绕唐宋之际农民的社会日常生活、宋明以后乡村权力体系的确立、唐宋变革是否在农村农民社会变迁上有所体现、对土地制度研究的重新审视、中国历史上的“重农抑商”问题等同主讲人进行探讨交流。
  (王丽媛)

责任编辑:高莹(报纸) 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