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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释放乡村产业的富民效应
2023-01-13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3年1月13日总第629期 作者:胡凌啸(农村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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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充分释放乡村产业的富民效应,对于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意义重大。然而,当前我国乡村产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境。应加快推进乡村产业“脱困、脱弱、富民”,实现乡村产业发展能力强和增收效果强“双强”,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我国乡村产业面临的主要困境

  乡村产业的发展需要依托乡村载体、依靠现代要素,在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下,也需要带有富民指向。但从实际出发,我国乡村产业仍面临以下困境。

  脱离乡村载体导致“产业发展陷困局”。资本进入乡村发展产业,容易忽视农业农村的特征。一方面表现为未找到科学合理的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对农业产业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与契约风险多重叠加的特征预判不足,发展盲目扩张、贪多贪快,同时由于缺乏农业产业的运营经验,经营管理要素与农业生产不匹配导致经营困难,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最终演化为“弃耕”“跑路”“烂尾”等现象。另一方面表现为未能妥善处理与村庄内部的关系。乡村产业所需的生产要素和由此延伸出的利益关联都嵌入乡土社会中,处理不好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就会对村庄内部原有的利益结构造成冲击,引发冲突,常见的形式包括公共设施(如水利)使用优先序争夺、农产品被盗、订单违约、高额索赔等。

  缺乏现代要素导致“产业发展能力弱”。乡村产业在全国遍地开花,但绝大多数都由于缺乏现代要素而表现为规模小、链条短、实力弱。其中一类较难获取的要素是现代金融。正规金融机构对贷款抵押物要求严格,农业项目地上作物、设施往往并不能承担有效抵押物的职能,满足乡村产业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极大地抑制了我国乡村产业做大做强。2020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72.75万亿元,农林牧渔业贷款仅占2.5%。另一类“卡脖子”要素是现代物流。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保新保鲜已成为决定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因素,但当前产地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等设施相对落后,物流经营成本较高。同时,冷链配套设施不足问题突出,不仅严重制约生鲜农产品的远距离运输,更增加了产品损耗,如个别省份果蔬产地损耗率超过30%。

  偏离富民目标导致“产业增收效果弱”。有些地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利用现代要素,打造出具有竞争力的乡村产业,但这些产业在吸纳劳动力和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并不理想。一是技术资本密集挤出农民。一种是挤出农民生产。乡村产业一般强调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这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效益,但也抬高了小农户的参与门槛,一定程度上排斥了普通农户,从中获益最多的是少数大户和涉农企业。另一种是挤出农村劳动力。从产业发展规律看,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对于劳动力要求一般较高,与农村劳动力的现有素质并不相符,农民较难参与。二是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完善。首先是资源要素联结不密切。在大多数乡村产业中,采用股份分红的方式与农民联结的比例较低,大多仍采取固定收益分配,农民每年获得固定的保底收益。其次是劳动力要素联结不强。现行劳动收入联结模式下的农户工资分配存在形式单一、链条不稳等问题,多数农民以计时、计件的方式获取劳动报酬,激励作用有限。这种“产业项目强,增收效果弱”的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产业效益更多地流向了资本,而农民从中受益有限。

  推动乡村产业走出困境的思路

  乡村产业涉及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实现发展能力强和增收效果强“双强”需循序渐进。为此,应优先着眼于脱困、脱弱,最终瞄准富民。

  引入中介组织,实现资本与乡村相融。农业产业和乡土社会的特性是资本下乡发展产业必须要考虑的因素,部分地区通过引入中介组织帮助资本融入乡村,促进产业项目平稳落地和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从实践看,主要可以依托两类中介。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筹作用,实现产业主体和村内资源资产的有效对接,共同维护产业项目的健康发展。同时,由村集体引导农民利用自有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与企业实现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明确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协助处理好农企契约关系。二是乡村内部新型经营主体。引导企业妥善利用乡村社会资源,将村庄内部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产业链条,发挥化解农企矛盾的纽带作用。依照地区条件,引导企业发挥组织优势,形成产业化联合体,重点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将农户以多元化要素联结方式纳入产业链。

  以输入现代要素为先,完善支持政策。我国乡村产业支持政策应进一步聚焦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优先支持现代要素的输入,加快乡村产业的现代化转型。一是强化资金多元保障。采取更加灵活的财政支持方式,坚持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赋予各级政府整合支农资金发展乡村产业的自主权。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相关政策。建立更加积极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乡村产业特征打造金融产品,拓宽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推进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融资、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等创新产品进程,健全覆盖市县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二是健全现代配套设施。优先加快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向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倾斜,尤其要在国家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之际,尽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强农业数字技术和数字设备布局,强化数字前沿技术和设备在乡村产业中的超前布局,深入推进“数字技术+”现代农业,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

  健全农民深度分享产业效益的体制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发展的市场红利和政策红利,是国家支持乡村产业的题中之义。既要乡村产业发展能力强,又要乡村产业增收效果强,内含市场利益和社会效益兼容并存的逻辑,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精细的机制设计。一是提升农民劳动力素养。一方面,产业选择上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好地把农村劳动力资源利用起来。另一方面,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践基地,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重点,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奠定农户与农业企业的联结基础。二是加强对利益联结激励。为政策主导的产业项目设置更有利于农民的利益分配要求,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打造长期稳定的利益链条,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强化产业主体富民考核激励,将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带动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指标与优惠保障政策挂钩,作为各类产业奖补到期考核或获取补贴等级的重要依据。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创新与路径研究”(21ZDA054)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陈静